2011年3月4日 星期五

今日要讚~

男仔之間手多腳多是難免的,特別是對同學,好容易有拳腳來往
一個唔小心,隨時連書都無得讀,後果是無法估計的.
當意外發生,有人會選擇冷眼旁觀,甚至吶喊助威,
不過,今日張家昌就做左另一個決定,冒險衝上前拉開班上的同學

面對兩個正要開戰的人,那不會太危險了嗎?
其實佢可以行開,當無事發生~
其實佢打緊籃球,可以當睇唔到~
其實佢可以等老師黎處理,再指證同學~
但是,佢選擇左一個”平常”人不會做的方法

問題發生左,解決往往就太遲了
所以能避免問題出現,先係最重要的
這需要的唔單止是勇氣,仲要果敢作出判斷.
一個正確的決定,將能化解任何危機啊!

吳兆培今日表現也算有進步了,要繼續加油!

8 則留言:

  1. N多男仔可能爭女而開戰
    我諗佢地應該唔係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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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黃sir..歷史範圍我要星期一再post上班網...因為頭先問余sir..唔系幾清楚..星期一帶埋歷史書再去問!!! F1B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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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咁勇@_@
    哈哈,昌姐,不錯喔!v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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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佢打下打下籃球衝左出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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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首先戈位同學冇咩唔岩.
    叫你唔好坐係藍板下戈個位到冇錯.
    1.救唔到波.你負責?
    2.個波打到你.你又唔高興~
    3.好心你地啦.戈到唔係比人坐嫁.係個籃球枝野唔穩先托住
    何況如果情況係.
    A:走開啦.咪坐係戈到
    吳B:我唔走呀.吹咩(佢咁樣態度.平時又黑人憎.唔打都難)
    錯.錯在打人. 唔通下下同呀sir,miss講.佢坐係到阻我打波.
    呀sir.miss都唔多理啦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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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正義人, 你相信拳頭等同正義嗎?
    還是你在指摘坐在籃球架下是件"唔正義"的事呢?
    最難搞的是, 態度差、平時黑人憎同你可以打佢有咩關係呢?
    例子我唔多講了
    以上三點答案明顯是否定的

    任何人都會犯錯, 打人是做錯事
    不過是可以被原諒的,
    真正的錯是, 自己連對與錯都唔識分
    藉口是不能彌補過失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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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阿sir一出招
    便知有沒有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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